2月18日,位于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汪沟镇的临沂展达安全防护用品有限公司仓库内,约42吨天然乳胶液有条不紊地从货车上卸下,准备投入生产。

  这批天然乳胶液是该公司向临沂海关申请设立的加工贸易手册项下物料。与之前不同的是,这本加工贸易手册无需缴纳加工贸易限制类保证金。

  聚乙烯、天然橡胶等属于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是塑料加工、轮胎制造等行业的主要原料,也是山东临沂的主要进口商品品类。

  按照之前的政策要求,进口聚乙烯、天然橡胶等原料开展加工贸易的企业,需在办理加工贸易手册时缴纳限制类保证金。去年底,商务部等10部门联合出台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的意见,明确了“暂停对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采取担保管理措施至2025年”。

  “之前公司每年需要缴纳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保证金近60万元。”临沂展达安全防护用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刘国良说,新政策有效缓解了公司资金流动压力,利于稳定生产,企业切切实实感受到了改革红利。

  为尽快释放改革政策红利,促进加工贸易持续健康发展,临沂海关第一时间通过组织“关企面对面”活动、开展线上线下宣传等方式向辖区90多家加工贸易企业开展全方位政策宣讲,同时精准指导企业业务操作,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助力企业用好用足政策红利,降低经营成本。

  该关辖区另外一家轮胎生产企业山东长路虹轮胎有限公司,同样也享受到该政策红利。新政实施前,该企业年均缴纳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保证金1000余万元。“新政策有效缓解了公司经营现金流压力,为我们省下了真金白银。”该公司海关联系人卢涛说。

  据了解,新政策出台后,临沂海关已指导辖区4家加工贸易企业暂免加工贸易限制类保证金共63万元。根据临沂海关静态测算,2024年全年,该关可为辖区相关企业免征加工贸易限制类保证金近2000万元。

 

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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