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队伍建设,规范技术评审行为,提升评审工作质量,市场监管总局于近日正式印发《市场监管总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该《细则》的发布标志着我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迈向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01、明确职责边界,压实评审责任
《细则》首次清晰界定了从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到评审组各方的权责。认可检测司负责评审人员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并动态管理评审人员库。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协助实施推荐、培训等具体工作,并必须确保其管理工作的公正性与独立性,严防利益冲突。
评审环节实行组长负责制。评审组由两名以上人员构成,评审组长对技术评审的全面工作及评审结论承担首要责任,评审员与技术专家则在各自领域内承担相应责任,形成了权责对等、层层负责的责任链条。
02、严格准入与持续考核,提升队伍专业性
为确保评审队伍的高素质和专业性,《细则》设定了严格的准入与持续考核机制。申请人员需通过自愿报名、单位同意、机构推荐、能力测试等多重关卡,方能纳入评审员库。此外,创新性地建立了 “三年一审” 的确认制度,对评审员的年龄、近期评审经历、持续培训测试情况及职业操守进行定期复核,不合格者将被移出库,实现了从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主任评审员的选拔则设置了更高标准的测试与推荐程序。
03、规范使用流程,确保评审公正独立
在评审人员的使用上,《细则》着力构建公平公正的指派机制。明确要求按照 “科学合理、专业覆盖、随机选派” 的原则组建评审组,并从制度上规定同一评审员一年内不得对同一机构重复评审,有效防范“人情评审”与“固定关系”风险。当现有评审员专业能力不足时,可引入技术专家,确保了评审结论的专业权威。
04、强化全程监督,筑牢廉洁防火墙
《细则》构建了“机构监督、组内互评、上级抽查”三位一体的立体化监督网络。评审前,所有评审人员必须签署《行为规范承诺书》,主动承诺廉洁自律。评审后,被评审机构需填写《评价反馈表》,认可检测司还会对不少于20%的评审进行回访抽查。同时,评审组成员之间也需进行背对背的相互评价。对于任何违规行为,将视情节采取从约谈到取消资格的严厉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作为未来录用和指派的重要依据。
此次《细则》的出台,是市场监管总局完善检验检测行业治理体系的关键一环。通过系统性的制度设计,将进一步筑牢评审工作的公正性、独立性与专业性基石,为提升检验检测行业公信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文章来源: 来实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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