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等一系列重要的行政许可事项委托给各设区市及部分试验区、保税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

  公告正文内容如下:

  关于委托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

  为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继续将部分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各设区市、自贸试验片区、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具体工作明确如下:

  一、各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化肥、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5类产品。另外,为支持宿迁“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委托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建筑用钢筋、水泥、广播电视传输设备、人民币鉴别仪、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5类产品许可);

  2.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3.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不含液化石油气充装);

  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

  5.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6.计量器具型式批准;

  7.“三品一械”(药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

  8.特种设备生产(安装、修理、改造)单位许可。

  二、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自贸试验区南京片区)

  1.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2.“三品一械”(药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

  三、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

  1.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2.计量器具型式批准;

  3.“三品一械”(药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

  4.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认定;

  5.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四、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贸试验区连云港市开发区)

  1.“三品一械”(药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3.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化肥、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5类产品)。

  五、连云港市连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贸试验区连云港市连云区)

  1.“三品一械”(药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3.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化肥、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5类产品)。

  六、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化肥、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5类产品);

  2.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3.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不含液化石油气充装)。

  上述行政许可事项委托期限自2025年12月1日至2028年11月30日。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7日

  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