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认证机构资质许可审查实施,统一审批标准和工作程序,提升监管效能,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认证机构资质许可审查通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8日。

  征求意见稿明确,认证机构资质许可审查按照《认证机构资质审批领域目录》实施分类管理,实行统一的审批程序;审查工作按照《认证机构资质审批通用要求》开展。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认证机构资质许可审查通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认证机构资质许可审查实施,统一审批标准和工作程序,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认证机构资质许可审查通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8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s://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邮箱:rzjggl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认证机构资质许可审查通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邮政编码:100088),并在信封上注明“《认证机构资质许可审查通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附件:

  《认证机构资质许可审查通则(征求意见稿)》

  《认证机构资质许可审查通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7月9日